談戀愛是二十五歲以後的事, 但現在她急徵男友。 這樣做只為應付那些窮追爛打的仰慕者, 讓他們儘早摸摸鼻子,知難而退。 可是,沒想到詭計也有遭破壞的一天── 那個理平頭的PUB老闆, 三番兩次找她碴── 一會當她是「英英美代子」的小毛頭; 一會當她是「援助外交」的應召女郎; 更不可思議的是,他竟成了她的「救美英雄」! 他其實很符合「假男友」的條件, 不知他意下如何?
姑娘不想談戀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