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是她二十五歲生日, 卻和其它三百六十四天一樣──沒點新意,唉! 今夜是該來點特別的…… 瞧!PUB裡的人莫不追隨她黑夜女神的身影, 只那個老實古意的傢伙連看都不看她一眼。 嘿嘿,有趣!就把他釣過來玩一玩,當作生日禮物吧。 誰料他被她這一攪和也亂了「芳心」, 愛她愛得死去活來,但又放不下黃臉未婚妻, 只因她看起來像bad girl,不會和他結婚。 嗟!先談戀愛再上床叫做愛情, 難道顛倒過來就不是愛情了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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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路錯戀
悶騷情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