該死的,怎麼這麼麻煩,老是忘不掉那傢伙!
站在街上咬三明治時想他,躺在公園草地上時想他,
甚至連到商店買頭痛藥時也想他!
就算他是第一個能吻到她的男孩,
可她就愛這種沒有拘束、東飄西蕩的生活,
她沒辦法為了一個人放棄自由飛翔的羽翼!
偏偏他彷彿變成她的一部份,想割捨也除不了......
不過——錯過就是錯過,人生總有些時候必須面臨取捨,
所以在愛情與自由之間,她選擇了——啊!
那是什麼?她眼花嗎?身為公司大總裁的他竟賽跑似的狂追她,
完全不顧有一群抓麥克風、扛攝影機的記者正跟在他後頭.......
哦!這就是他愛她的方式——她跑他就追!嗯.......她喜歡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