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
汪相余摸出菸包,在手背上敲兩下,再以唇就菸包,叼出一根銜在唇邊;靜了一會,掏出打火機,他低臉,左手靠在唇邊遮擋突如其來的風勢,將菸點燃。
深吸一口,微苦的味道充斥舌尖和鼻腔,吐出煙圈時,他微微瞇起眼;他看著火光在指間明了又暗,忽扯唇笑——他居然也成了菸槍。
他抬眼,目光落在未知處。身前是車水馬龍,身後有平價快炒店內傳出的喧嘩聲,他一個人靜立在紅磚道上,感覺特別寂寥。
晚間九點多的台北,夜生活正要開始。街上行人匆匆忙忙,趕著歸家,還是趕著下一攤?他盯著那些經過身前的人影,每個人似乎都有目標,而他的目標在哪?成功的事業?優渥的收入?還是令人欣羨的房產?沒有那個與你共享的人,什麼都是屁。
「汪律師。」身後有熟悉音嗓,他轉首,果然是助理。
「上菜了,你還不進來吃嗎?」方舒涵朝他走來,淺笑盈盈。
他看她一眼,神色淡漠,只從鼻腔輕輕發出一聲「嗯」。
「怎麼又在抽菸?」她站在他面前,伸手就要抽掉他夾在指間的香菸,他臂一縮,她笑容僵在唇畔。深吸口氣,她再次揚笑,「我只是覺得抽菸不好。」
他低眸盯著指間火光,嗤一聲。「妳認為我會不知道抽菸不好?」
方舒涵張了張嘴,說不出話。
他未看她,只微微瞇起眼,盯著前頭那兩部慢慢停下的車子。這店外貌看著不起眼,生意倒是很好。他吸口菸,才發現身旁助理還在,覷她一眼,他道:「妳先進去,我把這根抽完。」
她還想說點什麼,見他神色疏離,也只能轉身走開。
「等一下。」汪相余倏然偏首,喊住她。
她心一跳,雀躍迎視他投來的目光。
「我不喜歡別人碰我,尤其妳和我只在公事上有接觸,其餘什麼都不是。妳也知道我有女朋友,下次別再試圖破壞我的原則,妳記住了。」說罷,看也不看她,只側過身吸菸。
什麼都不是……她看著白色煙霧漸漸模糊了他的臉,但又是誰模糊了她的視線?咬唇憋住淚意,她說:「你們吵架了吧?我發現你最近都睡在辦公室。」
「我事情多,半夜回去會吵醒她。」
「你哪天事情不多?就算吵醒又如何?難道一輩子都要讓你睡在事務所?我表哥說你和你女朋友一定是吵架了,而且他推測你們吵得兇,否則你不會一連幾天都睡在辦公室。」
這顆多嘴又多事的甜菜。干他何事,多嘴什麼!
汪相余皺起眉,冷聲道:「妳做好助理工作就好,我的私事與妳無關。」他微仰臉,闔眼不說話了。
見他不想與自己多談,方舒涵站了會,也只能挺著背脊離開。有女朋友又怎麼樣?兩人明明吵架了不是嗎?十多年的感情若真穩定,老早就結婚了,何須等到這時?只要他還單身,她怕什麼?戲棚下站久了就是她的。
待高跟鞋的聲音已遠,汪相余展眸,視線正好捕捉到前頭車上下來的身影。男士們均是襯衣西褲,女士們雖非正式西服,但也是展現出幹練氣勢與柔性女人味的穿著,可謂剛柔並濟;瞧得出來,這群人在職場上應屬相關單位。
他們說笑地經過,氣氛輕鬆歡樂,沒人發現角落的他。他眼神漠然掃過那群人,轉身再抽口菸,低頭踩熄了菸頭,彎身拾起菸蒂扔進一旁垃圾桶,而後步入快炒店,直往洗手間方向。
「想不到在這種地段還有這種平價快炒,不是聽說這一帶租金都很高?」看見菜單上的價位時,李瓊方訝問。
「租金很高,前陣子才聽說又漲,不過老闆不用付租金,所以這家店才能在這裡繼續生存。」說話的宋權祐未看菜單,只慢條斯理地挽起袖口。
「你跟這家店很熟的樣子?」李瓊方好奇追問。
「豈止是熟。這附近都是他罩的!」張為玩笑般的口吻。
宋權祐一拳輕擊在左側年輕男人臂上。「我說書記官大人,請別把我講得像古惑仔一樣好不好!」
書記官大人?娃娃臉的張為一臉驚惶,忙出聲解釋:「別這樣啦!學長,你這樣喊得我誠惶誠恐的。論年紀與職場經歷,你可是我學習的對象,你這樣喊,我承不起。再說我只是跟瓊方開個玩笑而已,你不是這麼小氣吧?」
宋權祐當然也只是玩笑話。
胡瑞娟笑一聲。「宋檢沒這麼小氣啦,你不用擔心。」與宋權祐同股,工作上的接觸早讓她摸清對方脾性。
「你看你這個學弟對我有多忽視,連瑞娟都比你還要了解我。」宋權祐噙著笑意調侃了句。
張為為自己辯駁:「學長你這樣就不對了。瑞娟了解你是因為她跟你同股,每天跟著你開庭,想要不熟也很困難。」
「但我是你學長,你沒理由不了解我。」
「為了證明我很了解你,我點你喜歡的菜。」張為拿起點菜單,看了看,筆尖在菜單上移動著。「炸蚵仔酥對吧?」
宋權祐笑。「好吧,我暫時相信你是關心我的。」
「你們兩個不要搞得像有什麼曖昧一樣。」胡瑞娟翻了個白眼。「快點菜。」
「炸蚵仔酥就來個兩份好了。」張為再劃上一筆。「還有……」
「兩份會不會太多?」另名男同事揚聲問。
「不會不會。」張為搖搖手指。「我家權祐學長喜歡炸蚵仔酥,然後權祐學長對面那位佳嫚同學也很喜歡,兩份搞不好還不夠。」
「佳嫚也喜歡炸蚵仔酥?」男同事疑惑。
「當然。拜託,你別看我們佳嫚長得秀秀氣氣的,她阿公和爸爸是養蚵的,佳嫚可是從小就跟著她阿嬤、她媽媽挖蚵,她可是她老家鎮上的蚵仔西施。」
被同事談論的女主角忍不住開口回話:「張為,你說話太誇張了,不如說我是西施舌還是西施犬。」
「哪有!妳真的是蚵仔西施。放眼望去,挖蚵的就屬妳最美。」
陳佳嫚無奈。「那是因為挖蚵的都是上了年紀的阿桑或阿嬤,只有我比較年輕。」
「妳真的會挖蚵?」李瓊方瞠大了眼。「真看不出來耶。」
「真的!我們去過她老家,她是真的會。而且她家養的蚵,肥美又鮮甜。」胡瑞娟只差沒豎大拇指。
「妳有興趣的話,下次有空可以帶妳去挖。」陳佳嫚微微笑著。
「可以嗎?」李瓊方睜大了眼。「我是都市小孩,還沒有真的親眼見過蚵仔,不過蚵仔煎我倒是很喜歡吃。」
宋權祐笑一聲。「那妳一定要試試佳嫚她媽媽做的蚵仔煎,因為特別道地好吃,妳吃過一次就會覺得別家的都比不上。」
「光聽你們講,口水都快流下來了。」李瓊方一臉垂涎。
「就是因為之前一次下班想吃消夜,權祐帶我們過來,佳嫚吃過一次就稱讚這裡的蚵仔很新鮮好吃,不輸她老家的,所以來這裡用餐,一定會點蚵仔酥。」張為邊說邊劃著菜單。
「我點了炸蚵仔酥、鹽酥龍珠、泰式椒麻雞、烤鮭魚肚、三杯中卷、炒高麗菜苗、炒空心菜、桂花炒螃蟹、清蒸白蝦、薑絲鮮魚湯……」
「等等!你會不會點太多?吃得完嗎?我們沒有要拜天公耶。」李瓊方聽他一長串菜單,揚聲問。
張為笑出聲。「誰跟妳拜天公。因為有的菜色的分量不多,妳不用擔心啦。」他起身準備拿點菜單到櫃檯,又停步。「對了,你們要炒飯還炒——」肩與人碰了下,他忙道:「抱歉。」
「不好意思。」汪相余從洗手間步出,還未走到位子,忽有人從一旁桌後走出,他不及收腳,被對方肩臂撞個正著。他不以為忤,扔下一句話便朝自己那桌走去,清涼火辣的酒促小姐靠了上來,對他微彎身,搖了下身體,呼之欲出的飽滿胸口晃了晃,嬌滴滴地向他抱怨開瓶器拿不到,問他要不要幫她取出來。
他看都不看一眼,無視對方的性感身材,不耐開口:「請自重。」隨即繞過女子走到自己的位子。
「這個人好酷……怎麼覺得很眼熟?」李瓊方盯著那人的背影,直到他在角落那張桌後落座,仍未收回目光。
「他是汪相余,新誠律師事務所的主持律師,之前曾幫一名女藝人和她男友辯護,上過電視。」胡瑞娟認得那張臉,不僅在電視新聞上見過,也曾在偵查庭上遇過一次。
李瓊方「哦」了好長一聲。「我想起來了,難怪覺得他那張臉我好像看過。」
眾人均將目光落在話題人物上,男同事轉回視線時,問:「就是打人的那一個女藝人?」
「對。聽說那個案子原來的律師受不了輿論壓力,所以解除委任,之後沒有律師願意接,後來好像是有人介紹那個女藝人去新誠,想不到他接了,他也的確幫女藝人爭取到緩刑。」胡瑞娟也望向他們正在談論的男子。
「他長得很不賴。」李瓊方盯著汪相余,後者似乎察覺了目光,忽偏首看了過來,她急匆匆轉開目光。「他好像發現我們在看他。」
「看誰?」拎著點菜單到櫃檯的張為順手帶回兩瓶飲料。
「汪相余啊,剛剛和你撞到的那個人。」李瓊方偷偷望去,見對方已低臉舉箸進食,才敢放膽看。
「汪……」張為也憶起這號人物。「原來剛剛那個是他,難怪覺得眼熟。他是有什麼好看的?」
「就是覺得他長得滿帥的。」
「帥又不能當飯吃。」胡瑞娟旋開保特瓶蓋,為自己倒杯果汁,也為身側的陳佳嫚倒了杯,並順著問:「妳說對吧?」
「當然。」陳佳嫚接過果汁,頷首低應。
「這我也知道。只是我覺得很奇怪,看他一表人才,像那種引起全民撻伐、沒人敢接的案子,他怎麼會願意接?不怕被親友唾棄嗎?」
「因為有錢賺啊。」張為一臉「妳在問廢話」的表情。「瓊方,妳不會不知道律師到底是幹什麼的吧?」
「我怎麼會不知道!只是想著那個案子沒人要接,就只有他敢接,他是很缺錢還是很想紅?」
「不管他缺不缺錢,反正錢不嫌多,紅了之後會有更多人找他辯護,也許還會被一些政論節目邀請上電視。拜託,那可是名利雙收,財源滾滾耶,不賺白不賺啊。」胡瑞娟不知怎麼著,語氣酸了起來。
李瓊方搖搖頭,嘆道:「看他玉樹臨風的,想不到個性也這麼庸俗,真難理解他們那些律師接案子的心態。」
「應該說,環境和立場不同吧。」宋權祐笑一下。「他們的立場、處世角度,與我們時常是對立的,所以不能說他們不對。」
「說得也是。不過他外型給我的印象是真的不錯,但現在知道他是那個藝人的辯護人,評價還是馬上往下調,一整個瞧不起了。」李瓊方鄙夷的口吻。
胡瑞娟笑。「妳看不起人家,人家也未必看得起我們。我不敢說全部,但妳知不知道有很多律師眼睛可是長在頭頂上,表面稱你一聲檢座,其實私下認為檢方只會仗著身分地位壓迫人、把被告妖魔化、濫用公權力,更別說他們是怎麼看待我們這些書記官了。在他們眼裡,搞不好書記官就是一隻只會繞著主人團團轉,唯唯諾諾的哈巴狗。」
「妳是以前吃過律師的虧嗎?」李瓊方驚疑地看著她。
「對啊,看妳這麼憤慨,哪位律師負過妳?」另名男同事追問。
「我哪那麼有幸。」
「不過我覺得他不錯啊,他最近又上了新聞,你們不知道嗎?」男同事問。
「沒留意。」胡瑞娟應了聲。
「就為了台欣輕油告一位大學教授,還要求賠償五千萬的那個案子。他是教授的委任律師,上個月判決下來,台欣敗訴,教授不用賠錢。」男同事想了想,說:「我覺得他不算庸俗吧,只是剛好接到那個女藝人的案子。」
工作人員送上菜,胡瑞娟擺手說:「唉呀不講他了,我才不想影響食欲。」
真的是非常鮮美的蚵。外頭麵衣很薄,炸得酥脆,咬開裡頭是軟滑的蚵仔,鮮味完全包裹在麵衣內,十分下飯好吃。陳佳嫚連吃了三個,才撥了口炒飯。
「怎麼樣,味道沒變吧?」宋權祐見她吃得歡快,不禁就問。
她點頭。「每次來吃,每次都覺得很好吃,表示水準有保持,老闆應該開個粉絲團,讓大家去按讚。」
「不過我老實說,還是妳老家的最鮮。」張為接了話,手裡沒閒著,他剝了一隻又一隻白蝦,放進對座女友的碗裡。
「我也覺得佳嫚老家養的蚵最好吃了,我……這樣就好,別再剝了。」清蒸白蝦上桌不過一會時間,碗裡已堆滿蝦子,胡瑞娟出聲制止。
李瓊方看了過來,裝模作樣地怨了句:「怎麼這麼好,都沒人幫我剝蝦。」
「辦公室找一個伴,下次吃蝦就有人幫妳了。」宋權祐噙著笑意說。
「我那個辦公室裡的檢事官都是大叔等級了。」
「現在大叔人氣正旺好不好!」張為忽指向角落那張圓桌。「不然妳去勾搭一下汪相余。」
「他?」李瓊方瞪大眼。「我頭腦又沒壞,怎麼可能會找那種道德良知可能有問題的律師來當——」她看著滑入面前碗裡的蝦,已脫了殼,白拋拋地躺在碗裡等她享用。
「我幫妳剝。」從開始到現在皆未投入他們討論律師這話題的陳佳嫚,此刻正彎著眼睛笑。
「佳嫚,妳人太好了!」李瓊方咬一口白蝦,滿足地嘆息。「原來這就是有人剝好蝦給我吃的感覺,我一定要找一個會幫我剝蝦的男朋友。」
陳佳嫚只是低著臉笑,手中繼續剝著蝦殼。
找一個會幫自己剝蝦的男朋友……其實,她吃蝦曾經也不需自己剝殼的,因為那個人會在每次餐桌上有蝦蟹時,先為她去除外殼。
至此才從憶想中感嘆,像他對伴侶那麼體貼的男人,為什麼她再也無法和他走下去?
才下車,方舒涵隨即跟上前頭男人;她自她的公事包裡取出一個微鼓的牛皮紙袋遞給他。「汪律師,這個是出門前小妹交給我的,說是早上剛收到。因為對方寄雙掛號,怕有什麼重要文件,所以讓我轉給你。」
他原不以為忤,在瞄見上頭筆跡,又發現寄件地址是他住處時,他一愕,伸手拿過紙袋,撕開封口,掉出來的是一串鑰匙。他心一沉,瞪著掌中那串再熟悉不過的鑰匙。
「鑰匙?這個是……」方舒涵疑惑凝視他,心裡忍不住猜測那串鑰匙的寄件者與鑰匙的意義。難道是他女友真要與他分手,才寄了鑰匙過來?
他不答話,看了看紙袋,發現裡頭有張便條紙,他抽出一看,僵滯數秒。
我搬走了,鑰匙還你。
就八個字?八個字就為兩人長達十多年的感情作總結?他揉揉眉心,忽覺疲憊感湧向四肢百骸。
「你還好嗎?」方舒涵手搭上他肩頭,他在下一秒瞬間避開。
「妳想做什麼?」汪相余冷著臉看她。
她尷尬一笑。「沒什麼,看你收到鑰匙心情很不好。」
「妳不要像鬼打牆一樣讓我重複提醒,我心情好壞與妳無關,我也不喜歡跟哪個女人有肢體碰觸,請妳自愛點,別再犯。」
手裡緊捏那串鑰匙,尖銳的一端抵著掌心,微帶刺痛的感覺提醒他還有正事要做。他面無表情,快步朝地檢署移動,心裡一點一點地涼了下來。她竟然搬走了?她能搬去哪?
方踏入偵查大樓,神思不屬之際,他手機響了,才拿出手機,身旁一雙手主動接過他的公事包。他看她一眼,仍繃著俊臉,只鬆手讓對方拿過他的包,避免自己與她有任何肢體上的接觸。
他接通電話。「紀太太……是,我剛到,妳到了嗎?」他邁開長腿,走在長廊上。走道兩側均是偵查庭,幾個庭外候著等被傳訊的當事人,有人嚴肅,有人緊張,亦有人無關緊要悠閒地低頭滑手機。
汪相余常走地院,見怪不怪,只抬眼張望尋著當事人。「紀太太,妳往門口方向看過來,我才知道怎麼認妳。」
是臨時通知委任新誠辯護的案子,所裡另兩位不接這種案,直接扔給他。對方電話中說得不清不楚,只說孩子今日被檢察官傳訊問話,十一點的庭,他八點多才接到電話,對方是何模樣也不清楚。
「我好像看見妳了,妳是不是穿暗紅色的上衣?」得到肯定答覆,他掛了電話,快步走去,恰好遇上法警點名,喊到他當事人時,他代答了聲,隨即從方舒涵手裡拿過公事包,翻出委任狀遞給紀太太。
「紀太太,要讓我進去必須有這張委任狀,因為妳太晚通知,我沒辦法提前遞出,只好請妳在這裡簽名填資料。」
「抱歉,我也不知道今天要開庭,是孩子要出門前掉了傳票我才知道。他本來想瞞著我自己處理的,這種事他要怎麼自己處理……」紀太太喃語幾句,看了看那張委任狀。「只要我簽了你就能進去?」
他頷首。「我會請法警幫我們轉交給檢察官。」
一旁方舒涵見狀,也拿出委任契約。「紀太太,這個也要麻煩您簽個名,表示您確實委任我們新誠事務所。」
等候開庭的時間,汪相余拿出律師袍,慢條斯理地穿著,一面聽著紀太太對他敘述案情——是竊盜罪。孩子在打工的汽車修配廠偷了一些零件轉賣,老闆堅持提告。
他扣著衣釦,望向孩子。二十歲剛自高中畢業不久,不能再說他是孩子了。這年紀不會不知道偷竊是錯誤行為,可憐天下父母心,總不願相信孩子犯了法。
「你為什麼要偷東西?」他轉身,面著犯罪嫌疑人。
「汪律師,他真的不是故意的,他很乖,滿十六歲就幫我打工,他在修車廠當學徒做黑手,他——」
「紀太太,妳讓他自己說,事發經過他最清楚。」汪相余看著大男生,再問:「你告訴我,為什麼要偷東西?你坦白了,我才能想辦法幫你。」
「因為……」他似很惶恐也很擔心,瞄瞄母親,才開口說:「想幫媽媽減輕負擔。」
只這麼一句,汪相余便大概猜到了什麼。他看看母子打扮樸素,少年模樣乾淨乖巧,眼神還帶了點怯懦,完全不像這年紀的孩子。
這社會上二十歲的孩子都在幹什麼?又該幹什麼?他憶想自己二十歲的時光,他又做了什麼?他什麼都做過了。他打工、他和同學騎車夜遊、他交女友、他會和一群友人唱歌、或在籃球場上揮汗打球,他似乎什麼都玩過。
眼前這個大男生正值青春年華,歲月卻給了汽修工廠,黑著兩手做著多數年輕人嫌棄的苦力工,只為那一點點微薄的打工費。若非家境不允,他難道不想恣意生活?
「汪律師,我先生走得早,他是老大,底下還有三個弟弟妹妹,我開計程車維生,收入不穩,他也是想幫我。」紀太太著急地說。
「媽,我自己跟律師說就好。」
依據經驗,這個大男生也許想私下說。他看一眼偵查庭外的螢幕顯示,找到了這個案件的案號;再看看腕錶,道:「還有一點時間,你慢慢說,把事實告訴我。」他領著他移到角落。
待被請入偵查庭時,汪相余對這案子已大致有了方向。他與犯罪嫌疑人一道步入,慣例看一眼法台,目光匆匆掠過法台上的檢察官席。
陳佳嫚低眼看著法警送上的委任狀,目光掃過受任人的簽章後,將它移至一旁。她未看法台下的情況,一如尋常兀自翻著卷證資料,稍後做過身分核對,她看著底下,道:「今天請你過來是有件竊盜的案子要問你問題。」
紀家揚始終低著臉,點了點頭。
「你在這家修車廠待了將近三年,怎麼會去偷公司的工具零件轉賣?」
「想、想要多賺錢。」
「你的薪水不夠用?」
他默了會,點頭。「不夠……因為薪水沒調過,又比別的學徒低。」
「是這樣嗎?」陳佳嫚翻著警方移送過來的筆錄。「修車場老闆是你大伯,這沒錯吧?」
「沒、沒錯。」
「既然是親戚,怎麼可能薪水比別人低?常理來看,這樣會造成親人間的嫌隙。在我看來,你大伯沒理由這麼做,你這是推托之詞。」
紀家揚脹紅了臉,不說話了,只用餘光瞄著汪相余。
「檢座。」汪相余舉臂請求發言。他站得直挺挺,目光精銳犀利地直盯法台上的陳佳嫚。「我不同意這種說法。如果有好日子過,誰會去偷竊?你們檢方總是為了保護告訴人而對犯罪嫌疑人缺乏同理心,我認為這不是妥善的態度。」他說到後來音色已轉重。
偵查庭上律師並無辯護權,至多檢視一下筆錄有無錯誤,或注意是否有遭到刑求等,所以眼前這幕檢察官被律師打斷問話並指正的情況,張為還是頭一回遇上;他坐在一旁書記官席上,瞪大眼盯著汪相余半晌,才偏首看看陳佳嫚。
陳佳嫚不說話,只迎視底下辯護人指責的目光。
氣氛陡沉,一室寧靜。
汪相余先反應過來,他緩緩情緒,道:「檢座,警方製作筆錄時,我的當事人不想讓家人為他擔心,所以對於案情他諸多保留,未將實情全盤說出。」
她看著汪相余,沉靜地問:「保留了什麼?」
「我當事人的父親早逝,由母親開計程車持家,底下還有三個分別高一、國二和小六的弟妹。為了減輕母親負擔,他滿十六歲即在大伯開的修車場當學徒,打工賺零用錢好補貼家用。母親開計程車,生意時好時壞,有時家用不夠就先和大伯一家借,他在那裡上班,幾次聽見伯母對伯父抱怨他們欠錢拖太久,所以……」所以紀家揚的伯母私下告訴他,欠的錢就從他薪資裡扣。
一開始,紀家揚認為合情合理,直到伯母連該給他的餐費、加班費等費用都未給,他才意識到不對。問了伯母,她說那是利息,又說若不是看在大伯面子上,她也不會留他在修車廠。
那次之後,伯母見了他不是冷嘲熱諷,便是當著所有師傅和學徒面前痛罵他反應慢、什麼事也處理不好。他心裡怨怪,卻有苦難言,就怕增添母親煩惱,她已如此辛苦,他身為長子應該更堅強。他安慰自己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,依舊認真工作,回家不訴苦,也不與伯母計較。
會動念竊走工具變賣,是因弟妹的學費拿不出來,母親只好厚著臉皮再向大伯求援;但大伯恰好外出,伯母一逮到機會便對母親挖苦嘲弄,母親被說得不好意思,只能低著臉陪笑。
母親原打算借兩萬元,伯母一陣刁難後只拿出兩千元。他在一旁看著母親接過兩千元後誠懇道謝的樣子,又看見伯母眼中毫不掩飾的鄙夷,他氣、他怨,他不明白同是一家人,為何如此現實?
他再吞不下這口氣,偏礙於自己性子軟弱,不敢反駁,便偷了工廠的修車工具;掉了幾組工具,他見伯母氣急敗壞的樣子,心裡頭才感到一點撫慰。他聽裡頭師傅說,遺失的那幾組工具市價不低,八成被偷去賣,他才想到能變換現金,暫時解決燃眉之急。
他騙母親是他工作認真,那是大伯給他的賞金;大伯待他們一向不錯,母親不疑有他,他就這麼順利地竊取了幾次,直到被伯母後來裝在廠房裡的針孔拍到,他賴都賴不掉。
伯母報警並交出影片,罪證確鑿,他被警方通知到案說明。他不想家人為他擔心,不敢聲張,一人前往警局;他認了罪,卻沒提母親同大伯一家借款,及自己在伯母那受的委屈……
這種案子在陳佳嫚任檢察官以來時有所聞,也承辦過類似情況的案件,這些犯嫌均是為了家計才走險,犯毒、強劫、偷竊,為的不是自己,而是家人;以紀家揚這案子來說,並不難處理,畢竟告訴人是親戚,是可以和解並請求撤告的。她只是有點意外,紀家揚的辯護人會是他——汪相余。
陳佳嫚脫鞋進屋,扔了包後,把自己拋在沙發上;她曲腿闔眼,想著偵查庭上的一切。
她必須承認,在看見委任狀上那受任人的姓名時,驚詫不已。她未曾想過會在偵查庭上遇上汪相余,最令她不自在的是他當庭指責檢方不是……他是不是在庭上均是如此強勢,甚至可能咄咄逼人?還是因為坐在法台上的檢察官是她,他才……門鈴忽響,她睜開眼,呆了幾秒。
這間公寓是張為與胡瑞娟為她找到的新住處,她正式入住才第二晚,目前身邊親友僅有他們知道這裡。她與他們稍早前才在地檢分開,那麼門外的會是誰?
她起身,拖著疲憊的身體走到門後,從貓眼望出去時,她僵直身子,瞪大了眼。他從何得知她住在這裡?
門鈴再響,他狹長的眼睛對上她的,似乎知道她站在門後看著他。這扇門該不該開?她對他用情至深,她怕自己輕易被他說動,她好不容易才下定決心離開他;但不開門,依他性子他會甘願轉身離去?
「嫚嫚,我知道妳在裡面,開門。」
她思索片刻,仍未有動作,門上被敲了幾下。
「嫚嫚,還是妳希望我就站在門口和妳說話,我們的對話被其他住戶聽見也沒關係?」
開門吧,躲避不是解決的方式。她深呵口氣,轉開門鎖,拉開大門。
男人高大的身軀包裹在筆挺的西裝下,手裡提著公事包,一身嚴謹,精短墨黑的髮絲襯得他一絲不苟。
除了眼睛,他五官像極了他原住民的母親,深邃又精緻;他那雙長眼則是他父親的翻版,微挑的眼角有幾分風流,偏白的皮膚與斯文的氣質,也像他退休前在中學任教的父親。他長得很好,遺傳了雙親的優點,可這張英俊的臉,此刻卻讓冷厲染上眉梢眼角,狹長的眼裡淡淡流轉她辨不清的情緒。
兩兩相望,卻無話。他只是看著她,她亦是看著他,他們都在探究對方究竟在想什麼,也對這一刻的相對無言感到悵惘。
「你……」
「妳……」同聲開口,彼此又是一怔。
陳佳嫚呵口氣,側過身。「進來吧。」
他脫鞋進屋,打量著屋子,她進廚房倒了杯冰開水出來。
「坐。」她把杯子擱在茶几上,見他在L型沙發上落座了,才挑了另一側的單人沙發坐下。
刻意劃開的距離,一公分也是咫尺天涯。他罕有地感受到何謂心酸。
「你……」她瞧瞧他神色還算平靜,問:「你怎麼知道這裡的?」
「中午開完庭後,我回家一趟,發現妳的東西全帶走,我又回地檢署,一直在停車場等妳,直到妳下班開車離開。」是他粗心,這近半個月來,他刻意清晨時分返家,悄悄進房,拿了衣物到另一間浴室沐浴,接著便返回辦公室。每次歸家,見她熟睡,他換下的衣物她也清洗晾乾,才沒發現她早有搬走的念頭。
中午等到她下班?她驚疑地看著他。這種天氣待在車裡,那會有多熱?他公事都不必處理的?想想也是,事務所又不是只有他一人,他還有個能力很強的助理……所以他跟蹤她?下一秒,她將疑問出口。
聞言的汪相余只是笑。他單手撐在沙發椅背,張嘴咬著自己的食指指節,神情帶了點自嘲,半晌,才啟唇道:「是啊,我從沒想過有一天我會淪落至此,成了一個跟蹤離家不歸的女友的變態。」
「我沒有離家不歸。」
他垂眼,喝口冰開水,沁涼入喉,卻是滿嘴苦澀。若說一個還記得你一切習慣、明白你開水不喝溫的、熱的,只肯喝加冰塊的冰開水的人,能說她不在乎你嗎?他在心裡嘆氣,擱下杯子,從公事包裡拿出一串鑰匙放在茶几上。「那為什麼要把鑰匙寄給我?」
「那是你的房子。既然分手了,我沒理由還住在那裡。」盯著鑰匙,她面色沉靜地說。
汪相余一雙漆黑的眸子盯著她瞧,似是第一天認識她。須臾,他緊抿的薄唇忽逸出笑聲,笑聲持續了誇張的數十秒,才聽他問:「妳來真的?」
她眨了眨眼,酸澀抿在嘴邊。「這種事哪有真或假,分手就是分手,難道還有假分手?」
他又不說話了。想他一個律師,平時思緒敏捷,站上法庭能言善道、字句犀利、利口捷給,這刻的心亂如麻讓他也只是有口難言。
好一會,才聽他勉強擠出聲音:「世上有哪對男女不吵架?我以為大家氣頭上,我離開幾天,暫住事務所,把房子讓給妳,給我們彼此冷靜思考的機會和空間。妳要是氣過了,就該回家住,何必搬出來和我耍性子?」
陳佳嫚微蹙秀眉,看著他。「你怎麼會以為我這是耍性子?」
「難道不是?」他微揚聲。「妳不就是為了我建議妳可以轉任法官的事在和我鬧脾氣?」
她注視他一會,輕道:「你說你暫時住在事務所,把房子讓給我是要讓我們有冷靜思考的空間,那你思考了嗎?你真認為我只是為了我要不要轉任法官的問題?」
「我們之間還有什麼問題?十多年不是這樣走過來了?」
「就是因為走過這麼多日子,才更看清了我們之間的問題,不是嗎?」
他張了張口,說不出話,千言萬語如鯁在喉。他對自己此刻的狀況感到失望透頂;清晰的思緒、善辯的能力,彷彿皆在這瞬間背離他而去。
陳佳嫚淺淺地笑著。「相余,其實我們從來就不合適,一開始因為愛上了,嘗了愛情的甜頭,所以義無反顧。當時我們都那麼年輕,以為兩個人在一起會永遠這麼甜蜜美好,從沒有想過現實。後來……後來那些情況你也知道的,我開始會去思考我們是不是真的適合;但我總告訴自己,我們就像兩個充滿銳角的石頭,就算不適合擺在一起,可磨久了,也能磨出一方圓滑;只是我發現我們沒磨出圓滑,倒是把銳角磨得更鋒利。」
不否認她的話。當初在一起時,他們都只是學生,生活單純無憂,沒有利害關係也沒有壓力,每天面對的除了課業,再無其它。他們可以在躲過反對他們早戀的雙親的追查後一起放聲大笑;他們可以在大人不在時,兩人在隱密的地方親密擁吻;他們可以站在滿天煙火下倒數迎接新年的來臨……他們可以做很多很多令自己、令對方開心的事,只是究竟為了什麼,會走到這般地步?
「妳真的能放下?」多此一問。
聽她提過她與同事幾次在那家快炒店用餐,因她說那裡的蚵仔新鮮,不輸老家養的,所以在事務所打贏了一場棘手官司後,他開口請客,就約在快炒店,抱的是也許能遇上她的心思。
他運氣好,真讓他在快炒店等到她;她卻無動於衷,與同事大快朵頤,全然不見情傷,他還被甜菜調侃情人見面卻不相識;在偵查庭上,她公事公辦,連一點眼神也未曾流露對他的眷戀或對這段情逝的不捨。她還不夠豁達嗎?
「什麼事都需要學習的,包括『放下』。」雖然她能將他與她的這段感情分析透徹,可到底他是心裡放了十多年、愛了十多年的人,陳佳嫚對於他的提問不是沒有遲疑,但終究還是點了點頭。
見她點頭,他心臟一縮,一點一點地漫開痛意。他眉目輕闔,似在思量考慮,再展眸時,他眼底難掩落寞。
他是操之過急了吧?收到鑰匙所以心慌意亂,只知道要找到她、要挽回她,卻沒深思該如何處理兩人之間存在的問題。現在不是說話的好時機,既已知道她住在這,來日方長。
汪相余喝光水,起身,背起公事包。「鑰匙妳還是留著吧,萬一妳想回家,隨時都可以——」
「不用了,真的,我住在這裡也不錯。」她沒給他機會把話說完。
他注視她甚久,轉身離開前,才開口:「對於這段感情,或許是因為我們在成長過程中考慮的事情變多了,所以在愛情面前,我們變得膽小,再無法義無反顧;但是這份感情,自始至終我從未動搖過。現在如此,以後也是如此。」
是了,他們甘願一個人承受體無完膚的痛,也再難捧著心,義無反顧地投身而入。
……